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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      阅读次数:12919次

各系: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我院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籍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5000元人民币。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永利皇宫463cc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3)勤奋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参加学校2019年审核认定、公布备案的)。

(5)学习成绩优异:2018—2019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4000元人民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3300元人民币;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2600元人民币。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永利皇宫463cc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3)积极上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参加学校2019年审核认定、公布备案的)。

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的学生,优先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上述各类项目的资格:

1.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2.有恶意拖欠学费行为者。

3.因学业成绩不理想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4.因违法、违规、违纪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5.来我院借读或具有我院学籍而在外校借读或因任何原因休学者。

四、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5日—21日上午8:30,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系学生工作领导组根据辅导员及班级的评议意见,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系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并组织申请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

2.10月21日前各系将获奖或受助学生的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年级整理好统一报送学生部。

3.10月21日—28日,学生部对申请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评审与审核,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永利皇宫463cc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六、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材料: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书面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统一A4纸打印、各系留存建档),《申请表》一份,《初审名单表》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原件各系留存建档)一份。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份(不少于1000字、统一A4纸打印,各系留存建档),《申请表》一份,《初审名单表》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原件各系留存建档)一份。

4.除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以外,各系还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各系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评审程序、公示等基本情况。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要用U盘拷贝的形式报送学生部。

联系人:张滋芳     联系电话:0357-3013513

七、奖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在资金到位后,永利皇宫463cc将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永利皇宫463cc颁发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2.各系学生工作领导组要针对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奖学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按年级按班级建立专门档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追回所得奖学金,并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1)用奖学金请客、送礼的。

(2)获奖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发现有弄虚作假的。

(4)获奖期间,日常生活奢侈、铺张浪费的。

(5)获奖期间,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活动的。

3.在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分配学生所得,要切实确保把每一份奖助学金发放到每一名获奖学生手中,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

举报电话:0357—3011277。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是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各系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开展评定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把握标准。各系要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评定工作。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材料齐全、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3.各系要以开展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等活动,把评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学金在评定工作中的育人作用。

附件1  国家奖助学金填表说明

附件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5  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6  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系所报审核表格




                                                                                                                                                  学生部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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